2006年3月13日 星期一

Lettera 2

在台灣應酬文化熱到頂端的 80 年代﹐曾有一年登上 XO 全世界銷量的總冠軍﹐
訝異不已的總裁來到這個不需要以酒精取暖的熱帶小島﹐
感慨的說 "今日來到這裡﹐不知道該高興還是難過。高興的是銷量這樣好﹐
難過的是﹐我們百年心血釀製出來的好酒﹐就這樣匆匆消失了。"

沒有比陳年的酒更奢侈的東西了﹕它們只會越來越稀少。
在某蔡的餐桌上﹐擁有百瓶 82 年紅酒的他笑到
"我每喝一瓶都是一種投資﹐越稀少﹐剩下的酒身價就越高。"

那不是我的餐桌。我的餐桌上少見輪番敬酒的局面﹐
似乎對我有些太正式了。我的餐桌似乎總是熱鬧凌亂﹐
一桌子人像世上沒正事一樣﹐天涯短短一聚而已。
像那年巴黎的聖誕節﹐這些陳年異鄉客聚在高行建前妻再嫁的沈家裡像一家人
飯飽之後點上蠟燭關了燈﹐吃法國人在聖誕吃的木材蛋糕。
身邊華裔的紐約聲樂家看著我使眼色 "快快喝了﹐
越晚﹐主人開的酒越多﹐自己越醉﹐開出來的酒越好!"

最怕喝的酒是給別人面子的酒。酒是有靈魂的﹐
敬酒﹐敬的不是對方﹐敬的是酒本身﹐酒裡迷人的靈魂。


煙呢﹖我總一個人抽煙。煙在古代是女巫才能抽的﹐
為了保持火種。我在那些時刻一個人
看它﹐看微弱火光明滅﹐
像渥住心裡的火種﹐別讓它熄滅。

燈光下的煙靜靜散逸跌宕﹐像呼吸生命
煙把我們有限的存在實體化了﹐
像分出分子向上飄散﹐相對於不斷墮落的時間。

長長的灰燼像條一捏就碎的紙腸子。
我們都存在﹐然而在永恆面前
存在並抵不過那燦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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