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3日 星期三

《造日子》畢飛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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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出生的那個村子叫“楊家莊”,我的父母親則是楊家莊小學的鄉村教師。1969年,父母親的工作調動了,我們一家要去一個叫“陸王”的村子。這一調,生活的謎底揭開了,五歲的孩子知道了一個很不好的事情:我們不是“楊家莊”的,我們家和“楊家莊”沒有任何關係,這裡的爺爺、奶奶、叔叔、嬸子、舅舅、舅媽全是假的。- 去陸王也沒有什麼不好,可五歲的孩子感受到了一件事:他的生活被連根拔起了,一敲,所有的泥土都掉光了,光禿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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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感謝我的母親,雖然家裡很窮,但是,母親把我們拾掇得很乾淨,所有的補丁都周周正正。我們從不邋遢。父親說,做人最重要的事情是受人尊敬,母親說,做人最重要的事情是體面。這是一回事。體面是受人尊敬的前提,受人尊敬是體面的結果,事情就是這麼簡單。我不敢說我是受人尊敬的,但是,我和我的父母一樣,都是體面的人,這樣的自信我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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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年代或70年代的中國鄉村是愚昧的。愚昧要不得,愚昧是我們的敵人,這個還要說麼。但是,任何事情都要分兩頭說。長大之後,我成了一個文明的現代人,但是,我始終認為,我的靈魂深處有某些神秘主義的東西,這是愚昧在我靈魂上留下的疤,在文明之光的照耀下,它們會閃閃發光。這對我是有幫助的,尤其在我選擇了寫作之後。我是一個堅信科學的人,我推崇邏輯。但是,我從不認為科學可以對付一切、邏輯可以表達一切。有許多東西會越過科學與邏輯,直接抵達我們的靈魂。

愚昧從來都不可怕。愚昧可怕的地方就在於,它引導並企圖控制這個世界,它引導並企圖控制每一個人。

《襪子》

我有些猶豫,該不該把“襪子”這一章寫下來。要知道,如果把時光倒退到四十年前,在蘇北的鄉村,一個少年的腳上穿著一雙襪子,其囂張與得瑟的程度一點也不亞於今天的少年開著他的保時捷去上學。好吧,且讓我虛榮一回、得瑟一回,我要寫“襪子”了。

穿襪子是一件大事。寫穿襪子必然也是一件大事。依照常規,在描寫大事之前,作者有義務交代一下大事的背景。

1957年,我的父親成了“右派”。我要簡單地說一說1957年,那是一個非常有趣的年份,-你得時刻留意你的說話。如果你有一句話沒有說好,或者說,你有一句話讓做領導的不高興,那你就夠麻煩了,你會成為“壞人”。那個時候的“壞人”是很多的,所以,有關“壞人”的概念往往不夠用。不夠用怎麼辦呢?造。“右派”就這樣成了嶄新的、具有里程碑意義的“新概念壞人”。

我的“右派”父親終於被送到鄉下去了。一同前往的還有我的母親。我的母親是一個教師,她沒有說領導不愛聽的話,她也許說了,但領導沒有聽見,這一來她依然是一個左派。左派最大的好處是什麼呢?她和右派做同樣的工作,右派顆粒無收,而左派每個月可以領到24元人民幣。24元人民幣,放在今天都買不來一杯卡布奇諾。可就是這杯打了八折的卡布奇諾,它使我的母親成了“大款”。你完全可以這麼看,- 1964年,在我出生的時候,我其實是一個富二代。太嚇人了。

交代來交代去,我說的意思只有一個:即使是一個倒楣到底的“右派”家庭,在物質上,依然比那些“農家”要好一些。在任何時候我都要說,沒有人比中國的農民更不幸。他們最大的不幸就在於,他們無法言說他們的不幸。他們的不幸歷史看不見,看見了也不記錄。實在需要記錄了,他們已經是屍體了,作為資料。

富二代必須有富二代的標誌。在冬天,富二代的腳上有棉鞋。在棉鞋與褲腳之間,裸露出來的不是腳踝,而是紡織物。那個圓圓的紡織物就叫“襪子”。

我現在就來說說我的襪子。

我一共有兩雙襪子,尼龍的。按照我們家的生活節奏,我的母親一個星期洗一次衣服。那可是一大家子的髒衣服,滿滿一桶。換句話說,我的襪子也是一個星期洗一次。可我是一個男孩,男孩最大的特點就是出腳汗。用不了一節課的時間,我的鞋裡頭差不多就濕了。到了晚上,鞋子裡全是濕的,襪子當然也是濕的。父親是很聰敏的一個人,他告訴我,每晚睡覺的時候可以把襪子壓在身子底下,這一來襪子就烘乾了。

我每天早上都可以穿上乾爽的襪子。然而,腳汗就是腳汗,它不是水。在襪子被體溫烘乾之後,襪子上會留下腳汗的遺留物。它臭極了。它還能讓襪子的底部變硬。在遇上新的腳汗之後,硬的部份慢慢就融化了,再一次變軟,漿糊一樣黏稠。它冰冷冰冷的,很難回應你的體溫。- 這麼一說你就明白了,在一個星期之內,我只有一、兩天會喜歡我的襪子,其餘的五、六天我都充滿了恨。我痛恨襪子。它又冷又濕又臭。我最想做的一件事就是把我的襪子扔進爐膛,一把火燒了了事。老實說,我不想穿襪子。

但我的母親不許我不穿襪子。我想我的母親也有她的虛榮,這麼說吧,在她的心目中,襪子就是領帶,我“西裝革履”的,沒有“領帶”怎麼可以。

我附帶著還要說一下棉鞋。以我家的經濟情況來說,我不能要求我的母親每年都給我做一雙新棉鞋。雖然我是一個富二代,可我真的不能要求我的母親每年給我換一輛保時捷。那個太過份了。所以,每年冬天,尤其在春節之前,我都要被“小鞋”所折磨。解決的辦法也不是沒有,那就是像穿拖鞋一樣,屐拉著。可我的母親是什麼人?她怎麼能夠容忍她兒子屐拉著棉鞋?那是絕對不允許的。“一點學好的樣子都沒有。”我怎麼辦呢?我只能把“兩片瓦”的後半部撕開,這一來腳就不疼了。- 這樣做的後果是我的腳後跟始終裸露在外面,每一年的冬天都要生凍瘡。

生凍瘡是不該被同情的。在我們蘇北的鄉村,哪一個孩子的身上沒有凍瘡呢?沒事的,開了春“自己就好了”。可是,你別忘了,我是富二代,我的腳上有襪子。每天睡覺的時候,我得把襪子從凍瘡上撕開。那得慢慢地,小心地,一點、一點地揭。絕對不能快。如果你想快,好吧,你的雙腳將血流如注。

我倒也沒那麼怕疼,可是,一天疼那麼一遍,箇中的滋味也真不好受。

母親,我們村裡最富有的“大款”,為了她的體面,我這個“富二代”真的沒有少受罪。現在,我的兒子也大了,他時常對我說起一些“富二代”的事。我告訴我的兒子:“不要羨慕。天下從來就沒有兩頭都甜的甘蔗,一根都沒有。- 你的老爸當年比別人多了兩雙襪子,可那兩雙襪子給你的老爸帶來的幾乎就是災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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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甘蔗還要甜。”這是誇張,也是比喻。烈寧說:“任何比喻都是跛足的。”列寧的話不對,不要相信他。在語言這個問題上,你要相信我。我要說的是,比喻是遼闊的、深邃的,比喻的內部有一個空間,它的浩翰程度一點也不亞於一個孩子的白日夢。那可是關於吃的白日夢,白日夢有多美,比喻就有多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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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俗和法律沒有關係,可我願意這樣解釋風俗和法律的關係,- 風俗是最為親切的法律,而法律則是最為剽悍的風俗。

風俗在一頭,法律在另一頭。一個時代或一個民族的好和壞不是從一頭開始的,好,從兩頭開始好,壞,也是從兩頭開始壞。在任何時候,好風俗的喪失都是一件危險的事,這不是我的危言聳聽。

分享,多麼芬芳的一個東西,它哪裡去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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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們爬上桑樹,站在樹枝上,或坐在樹枝上,或躺在樹枝上,只要輕輕一個發力,我們的身體就得到了自動性,晃悠起來了,顛簸起來了。那是美不勝收的。蕩漾不只是美感,也是快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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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種鳥叫花翎,很小,牠的蛋殻是湖藍色的,只有小拇指的指甲蓋那麼大。設想一下吧,當你把湖藍色的、只有指甲蓋那麼大的鳥蛋放在掌心的時候,你的內心會湧起怎樣的欣喜。大自然真的很瑰麗,一只鳥蛋的顏色就能說明這個問題。

但是很不幸,我的童年與少年是在60和70年代度過的,那是一個野蠻的時代。什麼是“野蠻的時代”?我的結論是:“野蠻的時代就是和美作對的時代。- 當你意識到什麼東西“很美”的時候,這個東西差不多就到了滅絕的邊緣。

花翎鳥也是這樣,牠越來越少了,牠的蛋也越來越少了。相反,醜在擴大,滿天都是麻雀,遍地都是老鼠。美真是一個特別脆弱的東西,一碰就碎;而醜的內部卻有一種格外頑強的基因,它無堅不摧,在它的面前你時常感覺到無能為力。

103
我最早的有關死亡的認識都是從家畜那裡開始的,無論是殺豬還是宰牛,這些都是大事,孩子們提前會知道的。究竟是為什麼呢?每當我知道了哪一頭豬或哪一頭牛即將被宰殺的時候,我會走過去,看牠,一看就是好半天。老實說,我沒有見過牛和豬流淚。但是,我始終可以從牠們的神態裡感受到一種無力回天的蒼涼。我不會說我有多麼悲痛,可我知道,我難受。

和天性裡對死亡的恐懼比較起來,天性裡的好奇更強勢。這就是孩子總要比大人更加殘忍的緣故。

117
我想這樣說:什麼是中國?中國就是農民的體能;什麼是中國的文明?中國農民的體能所透支的那個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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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這個詞是危險的。在我們練習作文的時候,我們只用“我們”,決不輕易使用“我”。-什麼時候使用“我”呢?寫檢討書、做口頭檢查的時候,一旦你使用了“我們”,老師一定會當即打斷你的話,告訴你:“檢討你自己,說‘我’,不要‘我們’、‘我們’的。”

長此以往,跟“嘴”一樣,“我”這個字在我記憶裡同樣含有貶義的成分,它狹隘、自私、卑怯、寡不敵眾,還經常和“錯誤”聯繫在一起。“我”時刻孤立著,亟需一個“們”,換句話說,正如老師們所說的那樣,“一個人”要把自己“放到集體裡去”,這才有力量,這才能長久。

語言是文化,語言是歷史,沒錯的。不用說別的,僅僅考察一下“我”與“我們”的微妙關係,我們也可以輕易地得出一個結論:“文革”的文化是拉幫結派的文化,它是反個人的,反自我的。它極度地不安、自卑、懦弱。每一個“我”都是一滴水,離不開“汪洋大海”的“我們”。“我”一旦離開了“我們”,必然是滅頂之災。在“文革”期間,“我”是恐怖的,即使是拾完了棉花,回家去,你也必須以“我們”的姿態高高興興地,或者說,蹦蹦跳跳地“回家”。

我和我的老師都沒有發現一個常識錯誤,“我們”其實是沒法回家的,回家的只能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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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許多詞,比方說,人山人海,比方說,嘯聚,比方說,人海戰術,比方說,驚天動地,這些詞在我的腦海裡從來都不空洞。它們有依有託。這個依託就是我對水利工地的記憶。在我讀大學的時候,我讀過一陣子左拉,說實話,左拉我一點也不喜歡。他文字的拖拉令人厭倦,他一點也不節制,他幾乎不加選擇,待著什麼就寫什麼,不厭其煩。但是,左拉對小說有一個貢獻,那就是他對大規模“場景”的有效描述。作為“自然主義”大師,他是笨拙的,刻苦的,用功的。在這個問題上,現代主義作家差不多都是懶漢,他們不屑巨大的場景,他們脆弱,神經質,一有風吹草動就心驚膽顫。他們想一想那個吵吵嚷嚷的“場景”都嫌累。他們是藝術家,他們沒有體力勞動者的剽悍體魄。他們的肩膀上方沒有“氣焰”,-他們寫不動。

243
父親還做過一件誇張的事情,把黃俊祥的作文拿出來,專門讀給我的母親聽。後來我就認識黃俊祥了,高個子,很帥。-你要相信的,老天爺並不公平,在校園裡頭待了那麼多年,我就沒見過學習很好而相貌猥瑣的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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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歲,一個孩子,在特殊的背景下,他在1976年參與了一項邪惡的事情,我想我不會苛求自己。但是,我清晰地感受過內心的邪惡,我清晰地感受過我在邪惡面前所表現出來的興奮,-這些都是真的,這是絕對不可以被遺忘的。

我至今還能清楚地記得我在破案之後的心理狀態,隨著陳德榮德被“定性”,我一陣輕鬆,突然意識到我依舊是一個“好人”,這個“好”在迅速地擴張、膨脹,都接近“英雄”了。我在剎那之間就建立起了巨大而又可靠的道德優勢,-從今往後,我說陳德榮是什麼,他就是什麼。我沒有權力,可我就覺得自己擁有了切實、有效的權力。有一句話我在當時還說不出,但意思都在:因為別人的跨掉,我自然成了一個掌握了絕對真理的人。“事實證明”,我是。我獲得了一種前所未有的自信。

自信這東西極為複雜,有心智上的自信,有肉體上的自信,但是,有一種自信我們必須警惕:道德自信。因為道德自信,一個人極容易陷入迷狂,它讓你手握絕對真理,然後,無所不為。這個無所不為自然也包含了無惡不作。作惡和道德上的絕對自信永遠是一對血親兄弟。

胡適說,寬容比自由更重要。老實說,直到今天我也不敢確定誰“更”重要,但是,從我的成長經歷來看,告訴自己不擁有絕對真理最重要。因為不擁有絕對真理,你才能寬容,因為不擁有絕對真理,精神上才有足夠的時間與空間,你才有自由。

...... 那樣的事情我永遠都不會再做了?不,我不會這樣說。這樣說是很不負責任的。我願意相信,那樣的事情我依然有可能再做,因為膽怯,因為虛榮,因為貪婪,因為嫉妒,因為自信,因為不可思議的“一個閃念”,都有可能,只要外部提供充足的條件。作為一個年近半百的人,我不願意獨立地相信我自己,我也不願意獨立地相信外部,-我更願意相信向善的生命個體與向善的外部條件所建立起來的向善的關係。

我不會那樣說還有一個重要的原因,我情願把那樣做的可能性懸置在我的內心,這對我有好處。-你想心安理得,你就得小心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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