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2月16日 星期六

唐人街

馮太太是個令人覺得驚訝的女人﹐任何事情只稍瞄上一眼﹐就弄得一清二楚。她對這一片小小的店覺得失望極了﹐可是她也不打算去埋怨那。她的心中默默地想著一大堆的事情--- 家庭的收支、房子、佛羅拉、以及孩子們--- 儘管她一件事也不說出來。外國也好﹐不是外國也好﹐這裡就是她的家了﹐她必須對所有的人負起她的責任。房間的問題解決後﹐她就打開行李把湯姆和伊娃的牙刷、毛巾拿到廚房﹐放在洗碗臺的附近。湯姆在廣東時的名字就是湯姆﹐伊娃的英文名字則是經過一長串的演變﹐最後才決定的-- 阿華-- 阿帕-- 阿芭-- 阿娃-- 伊娃。

看到一半才發覺這似乎也是翻譯的。只是誰翻譯的﹐或根本是林語堂自己翻譯的﹐就不知道了。上網找一找﹐先看到別人在維基的批評(我看要很久才會有人改掉那則過份主觀的批評了)﹐還發覺原來這本書還是在巴黎寫的。在巴黎寫紐約﹐怪不得沒有白先勇後期作品中那樣濃烈的紐約味﹐還有可能參雜了些巴黎三區溫州街的感覺。

陳是一個不常表達自己的人﹐有些事情我是等到在外面別人問他我才知道變化的。剛到倫敦住在 Natalie 那個和火車陸橋黏在一起﹐幾刻就要整個房子晃動一下的房子客廳時﹐他聲聲說倫敦好過巴黎﹐現在大概是新鮮感過了﹐看清倫敦現實的面貌﹐又開始喜歡法國來。問原因﹐他的解釋是﹕也就是那些不實際的地方。電影展覽還是風情。我去了四次倒是已經受夠了。房租再便宜也不設想著住在那些房子裡。過多的文化讓我感覺很粗俗。總是在談論﹐總是有活動﹕正是我常做的事情﹐所以無聊無比。我還是想著 Yukon﹐吃是為了生存﹐責任是為了生存﹐一切都是為了生存..... 一代代活下去就是最好的證明。而文明人的生活總是以給自己找麻煩的程度存在的﹐只是因為身體舒坦了。

我喜歡這種墨印的小字。好像還從童年那陰暗的書房拿出來的。


語言不通也有一個好處﹐在比手畫腳中她們不可能有太多的爭執。你可以表現出悶悶不樂得樣子﹐你可以重重的嘆息﹐你可以表示不耐煩﹐但除此之外你別無辦法。不說話﹐就不會說錯話﹔這也就是為什麼一匹馬不會對另一匹馬銜恨數年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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