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認為這真的與你個人有關,那只是社會潮流的自然現象,潮來潮往,名人載浮載沉,你是誰根本不重要,群眾不認識你,也不想真的認識你,他們不在乎你是黑是白是貓是狗,還是無生命的吉祥物,他們只是需要借用你的十五分鐘,來確認自己的社會隸屬感。透過與他人一同討厭一件事或一個人,他們因此形成一個有形或無形的團體,感覺享有共同的價值嗜好與道德情感。對他們來說,你是亨利四世、湯顯祖還是波布,搞法律的、寫字的還是算帳的,你內心是否寂寞,你人生是否快樂,皆無所謂,他們在你身上要看到的是他們自己,你只是他們舉在面前的鏡子。社會隸屬感對我們這個國族認同超級混亂的社會來說,真是太重要了。”
活在人情如此高壓的社會形態下,人們原本應該想要掙脫如此不健康的社會箝制,卻反倒過來更加嚴厲彼此檢驗。幾乎像是出自受害者想要尋求復仇的心態,社會道德的受害者上了臉書皆成了加害者。每一名網路的道德魔人恐怕心裡皆有遭現實生活灼燒之後的傷痕,帶著幾乎是同歸於盡的凌虐心態,將不認同的行為上載臉書,就像把人綁上柱子,下面堆滿待燃的柴火,吆喝眾人群集來公審。炙熱有光的眼神究竟是因為憤怒而發亮,還是因為內心受苦而有股變態的愉悅,有時真是難以分辨。但也因為有臉書,私領域全被暴露出來,原本到了公領域都該收起來的言語舉止反倒因為展演的需求,而變本加厲。
當身體不再是靈魂的居所,靈魂化為電流,奔入虛擬的時空,愛情果真是名副其實的來電,而戀人的名字是一個帳號。新戀情就是新頁面,開啟變按鍵,結束只需滑掉。戀人的功能越來越像手機上的應用程式,用來增添生活的美妙與方便,過段日子生膩,遺忘,一秒鐘空檔突然想起來,隨手刪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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